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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鼓励交强险费率与交通安全违法挂钩

发布: 2007-6-29 17:22 | 作者: 名扬花道 | 来源: | 查看: 1次

  尽管交强险费率浮动暂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不过,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28日明确表示,鼓励各地根据自身条件率先开展“双挂钩”试点。

  “已经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地区,可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开展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试点工作。”他说。

  据介绍,2004年4月,上海保监局与上海市公安局就率先启动了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试行保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

  作者: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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