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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二套房政策将再调整

发布: 2007-10-17 08:13 | 作者: webmaster | 来源: 东南快报 | 查看: 117次

  

  榕“二套房”贷基本停滞将按“三基调”再定新规

  上周监管层批露了“二套房”贷款的“三基调”,对此日前出台实行“二套房”相关细则的银行再次调整各自房贷政策。记者昨日获悉,目前我省银行的“二套房”贷款业务已基本停滞,等待各自总行根据监管层最新定下的“三基调”再次确定实施细则。

  其中,招行、交行等最先出台“二套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银行多对“二套房”的概念界定以单个借贷人计算,与“三基调”中的第三条有较大出入。昨日,在“三基调”公布前出台“二套房”贷款实施细则的商业银行均表示,将等待总行以“三基调”为准制定的新细则,原来的细则将暂停使用,“二套房”贷款目前也暂停办理。

  据悉,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13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建行已明确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户”为单位,并已将北京地区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至50%。建行福建省分行昨对何时出台我省相关细则未作回复。

  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银监会下发具体实施细则,对二套房的界定标准划出底线的话,他们肯定按银监会的标准实行。他说,“虽然总行的实施细则已经下发,鉴于一些标准跟银监会有所区别,但我们还没开始执行。等总行确认后再施行。”而至于二套房的执行利率,该负责人表示总行给了一个底限,具体由各个地区分行来把握。他预测,调整后,届时福州各个银行的利率不会相差太多。

  回放

  “三点基调”:1、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2、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3、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记者 周昆 蔡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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